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等规则,武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对糖块制品、糕点、饼干、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果制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速冻食物、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物、蔬菜制品、速食、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物、罐头、餐饮食物、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特别膳食食物共1348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概况见附件。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物,武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属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展开核对处置,催促食物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物等办法操控危险,对违背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