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4类食品20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99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详细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温峤大盼水果商行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箬横彩才蔬菜商行销售的带泥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三)温岭市箬横埭头菜市场金夏明摊位销售的带泥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四)温岭市箬横星信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五)温岭市箬横晏领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箬横珈怡水果店销售的桔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七)温岭市箬横菜场林云兰摊位销售的土豆,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八)邱佳茜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一)温岭市箬横珈怡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测试的机构为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箬横分局、温峤所、坞根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的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联城东路218号鑫日苑10幢104、105室、联城东路220、222、224、226、228、230号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人民西路北27号、29号一楼(自主申报)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人民西路北27号、29号一楼(自主申报)
戊唑醇0.14mg/kg≤0.05mg/kg;吡唑醚菌酯0.15mg/kg≤0.05mg/kg